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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梅江区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08 18: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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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梅江区食品流通环节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标,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不断完善食品销售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提高食品销售监管治理水平。

一、指导思想

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网络食品销售者;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属于食品销售监管范畴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二、检查范围

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网络食品销售者;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属于食品销售监管范畴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飞行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规定的检查内容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常规检查,由各基层所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进行实施。

2.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及需要或按照举报投诉线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相关业务股室会同相关基层所,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四、检查频次

对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销售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查,检查食品销售者覆盖率为100%;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实施动态调整;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本年度新办食品经营单位年度监督检查频次由各基层所自行明确,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单位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

五、检查结果确定

检查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种。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发现小于8项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一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食品销售者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监管体系。

(二)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要求,根据辖区食品流通安全状况,科学制定本辖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查。要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检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和检查操作手册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三)严格检查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填写《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并对每一项结果进行评价,必要的检查记录信息应在“备注”栏中填写。评价结果为“否”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可以在《检查要点表》“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一栏进行记录。检查记录表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对经营者进行跟踪检查。

(四)公开检查结果,加强后续处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和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基本符合的食品销售者,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相关检查材料应立即移送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处理。

(五)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分类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档案保存。

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