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来源:梅区办  发布时间:2015-01-30 10:27:18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绿色现代产业集聚区、宜居宜业示范区、文化发展繁荣区、社会管理先进区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以遏制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倡导安全文化,保障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我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规划目标

2015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生产管体系更加完善,公众安全素质明显增强。相对指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以上,火灾十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绝对指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10%以上,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以上,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为0,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冶金机械等8个工贸行业事下降10%以上,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为0,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下5%以上,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为0,事故总量、死亡人持续下降,职业伤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控制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制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全面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和执法,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准入条件。大力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广应用道路交通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到2012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区际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及计量检定规程的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强化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和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消防(火灾):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实施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标准配备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矿山: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结合梅江区区实际制订主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对露天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重点防范片帮、坍塌等事故。推动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和装备。

危险化学品: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加强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实施礼花弹专项治理。继续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两场联,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及时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隐患治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建设,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以公路、隧道、桥梁、水利、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制度。

冶金机械等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受限空间作业等领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水上交通:开展梅江水域和渡船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现有码头、渡口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

农业机械:实施拖拉机(含拖拉机机组)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安全反光标识等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拖拉机(含拖拉机机组)的夜间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严格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继续开展共建扶持平安农机示范区安全村工作。

(二)加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到2015年,新(扩、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场所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等企业。对产生职业危害的设施、设备及作业场所进行治理。

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引导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矿山安全实验室、非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等建设。加强事故调查与鉴定、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等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大力开发推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科技成果。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区域合作。加快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资源共享、调度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完善应急管理支撑体系。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到2015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建设,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五)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和政策规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档案并抓好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保障安全投入。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全面推进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破物品,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产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完善监管监察执法体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明确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做到统一协调、权责明晰。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扩大镇(街道)安全监部门管理权限,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进一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监管等体系。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全面铺开,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着力强化镇(街道)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并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

改善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区、镇二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达标率分别达100%80%以上,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执法交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装备、职业危害快速检测装备、听证取证装备等全部配备到位。完善各级农机管理机构的专用执法及检测装备配置。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七)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作为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全面提升全民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素质。

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加强城乡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安畅通区平安农机示范区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强化新闻媒的舆论引导功能。以市、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为依托,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四、重点工程

(一)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区、镇二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配齐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农机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二)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实施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报废煤矿等事故隐患合治理。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重点整治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并逐步整治农村公路隐患。以临崖、临水、急弯、陡坡、长下坡等路段为重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城市燃气、市政桥梁、建筑施工及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安全投入,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促进安全生产区域协调发展。要结合区域发展特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发展与实现绿色现产业集聚区、宜居宜业示范区、文化发展繁荣区、社会管理先进区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抓住机遇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率先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事故总量,保持事故总量平稳下降;实施严格的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发生事故和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并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证券融资等方面挂钩的制约制度。

(三)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企业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对重特大生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实行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安全发展的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四)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健全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相关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