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等27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3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国土分局  发布时间:2018-11-21 16:3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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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等27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拟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5月22日期间,组织召开《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等27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3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时间:2018年12月24日-2019年5月22日期间,具体日期视编制情况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村土地利用规划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分别对《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长沙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大密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上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下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北联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江子上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新联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直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阁公岭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嶂下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桃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明山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清凉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秀竹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竹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莆田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莆蔚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四平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金丰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黄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进行听证。27个村。

四、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员、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参加听证人员的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报名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华南大道31号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六、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员、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181213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邮寄递交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正本,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31号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邮政编码:514071

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7532119823;传真:07532119829

 

特此公告。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