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梅江区人民法院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8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