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号)
2024年7月19日梅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接受了李志强因个人原因辞去梅江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梅江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其所担任的梅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