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李育新、杨艳红两位同志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附:《辞职书》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