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奕翔辞去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
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3月5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张奕翔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