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温勇登、李信贤、丘孝东三位同志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附:《辞职书》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辞 职 书
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辞职人:温勇登
2013年12月18日
辞 职 书
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辞职人:李信贤
2013年12月18日
辞 职 书
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辞职人:丘孝东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