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罗红葆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梅江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附:罗红葆同志的《辞职书》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辞 职 书
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辞职人:罗红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