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谢文梅辞去梅州市梅江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8-02-11 09:18:00 浏览次数:-
(2018年2月9日梅州市梅江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梅江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谢文梅提出辞去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梅江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 2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