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梅江区住保中心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1户新申请公租房的异地务工家庭的住房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1户异地务工家庭(名单见附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保障,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住房状况等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梅江区住保中心(地址:大园巷22号,电话:2196995)
附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名单
梅州市梅江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