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我局于今年11月对1户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曾秀梅家庭(名单见附件)符合《梅州城区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补充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受理单位:梅江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股
地 址: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
电 话:2196995
梅州市梅江区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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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用工单位 |
1 | 曾秀梅 | 441481198*****2485 | 梅州市中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