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我局于今年3月对1户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黎嘉玲家庭(名单见附件)符合《梅州城区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补充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受理单位:梅江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股
地 址: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
电 话:2196995
梅州市梅江区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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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用工单位 |
1 |
黎嘉玲 |
441421198*****3826 |
梅州市中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