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梅市)质监罚字〔2017〕11号 |
处罚名称: | 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桃花大卷纸。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1398.4元;2、没收违法所得73.6元。罚没合计1472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梅州市梅江区一品纸巾包装厂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41402600248560 |
法人代表姓名: | 黄文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06 |
处罚机关: | 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方编码: | 441400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