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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12 09:47: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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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在梅江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梅江区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财政支出总体平稳。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61,570万元,完成人大调整计划60,544万元的101.69%,其中非税收入完成17,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27.71%,比上年下降1.97%,收入质量排行全市最高。支出平稳有序,一是合理调度资金,优先保障“三保”、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需要;二是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15,668万元,压减幅度达到5%

——财政政策效应积极显著,惠企利民作用明显。中央直达惠企利民资金4.34亿元落地见效,直接惠及群众51,069名,企业94户;利用新增债券资金8.50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35亿元撬动有效投资,用于罗乐大桥至S333连接线工程、梅江区元城小学元城幼儿园13个市、区重点项目支出,助力“六稳”“六保”工作,最大限度对冲疫情影响,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民生实事落实兑现成效,疫情防控保障有力。2020年用于民生项目支出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88.5%。一是及时提高标准,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及时兑现;二是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十件民生实事、十件“微民生”实事有效实施;三是投入疫情防控资金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资金7074万元,支持补齐公共卫生体系应急短板,公共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

——存量财源统筹充分显效,“三大攻坚战”取得成就。2020年,财政部门按规定收回盘活存量资金13,500万元,全力支持保障“三大攻坚战”取得成效。一是全年投入脱贫攻坚和脱贫发展引导资金741万元,截至2020年底,10个省定贫困村和1427名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达到退出标准,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二是继续支持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国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三是守住底线防范金融风险,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5.47亿元。

——加强审计整改检查力度,整改成效比较明显。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精准施策、分类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开展整改检查,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明显提高。截至20216月底,对2019审计年度查出的84条问题,已整改到位75条,正在整改7条,长期跟进2条,整改完成率89%。被审计单位整改处理上缴财政违规资金457.46万元,整改处理调账资金1486.61万元,采纳审计建议53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审计要求,区审计局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区一级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区一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集中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保障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工作的稳步推进,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16亿元),总支出30.2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3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35亿元,总支出14.3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9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96亿元、总支出2.89亿元、结余729.10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1.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6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编制调整方案并报审批,涉及金额4166万元。

2.部分财政收支不规范。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资金未及时冲减当年支出,涉及金额313.86万元。    

3.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一是4个单位未将重复缴交单位负担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按规定退回社保部门,涉及金额98.80万元;二是报人大审议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数据不准确,少报金额27万元。

4.其他方面的问题。区财政拨付国有企业实收资本300万元,未按照规定在总预算会计账登记反映资本金注入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采用自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48个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对部分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7个单位会计核算收支不准确,涉及金额4703.09万元;二是3个单位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涉及预算金额1506.43万元;三是11个单位支出报销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161.11万元;四是5个单位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未能如实反映财政拨款支出。

2.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个单位少记在建工程,涉及金额9899.76万元;二是8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7948.67万元;三是4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53.02万元;四是4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6.51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经批准核销无形资产,涉及金额0.59万元。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一是2个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未严格登记出行事由、出行地点等记录。二是10个单位未制订公务卡结算具体细则。三是15个单位未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23.04万元;四是2个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8.38万元。

     4.其他方面的问题

一是2个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涉及金额1.41亿元;二是3个单位存在超限额现金支付的情况,涉及金额12.35万元。

(三)镇(街)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对1个街道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扩大支出范围,涉及金额35.39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万元;三是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涉及金额3.72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措施,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组织对“三促进”(促进就业优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稳投资政策、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等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三促进”专项审计

一是1个单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理程序不够简化,可通过单位内部信息共享的资料仍需办理人提供书面材料;二是截至2020年底,1个单位未能积极推动就业见习基地工作,2间就业见习基地自挂牌以来未吸纳见习人员;三是1个单位未及时拨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3项专项资金,涉及金额830.09万元。四是截至2020年底,1个单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涉及金额69.26万元;

(二)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一是2个单位2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二是2个单位2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涉及金额175.04万元;三是1个单位1个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不够到位,2道施工程序不符合安全标准。

(三)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情况审计

一是1个单位使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项目,未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二是1个单位未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和监测数据资料共享平台;三是1个单位未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开展定期的水质检测和监测,未对9个片区水质检测微生物指标。

三、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对部分相关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抽查了1个镇光伏扶贫项目、“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按上级要求,完成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精准扶贫光伏项目情况审计

一是针对1个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建成后未能及时并网产生效益的问题,推动项目完成并网发电;二是针对5个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219.66万元的问题,督促及时登记固定资产。

  (二)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情况审计

一是2个单位部分公路建设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涉及里程29.70公里;二是1个单位将4个已完工项目作为未完工项目录入项目库;三1个单位7个项目规模调整未按规定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四是3个单位未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涉及金额656.59万元;五是2个单位24个项目选择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在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下,对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区审计局组织对1个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基层医疗保障民生机构运行基本符合政策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

一是社保部门未按规定为2名应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二是截至2020年底,2个单位未及时补足2名原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单位缴费部分,导致未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三是社保部门未及时清退17名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沉淀资金。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

一是医保部门审核不严,导致8家医疗服务机构违规收取医用耗材费用,涉及金额4.33万元;二是医保部门审核不严,导致8家二级以下医院违规使用限制用药并通过医保结算,涉及金额4.12万元;三是医保部门未严格监督,导致1间定点药房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项目费用进行医保结算,涉及金额0.15万元;四是社保部门审核不严格,导致5人利用死亡人员身份就医并结算医疗保险基金,涉及金额0.09万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一是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4.80万元;二是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73万元;三是重复收费和收费目录外收费,涉及金额0.16万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单位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主管单位基本能履行相关项目建设程序,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建设项目违反建设程序,边勘察、边设计;二是未按规定及时对部分建筑材料钢筋进行检验;三是建设项目6个部位存在装饰装修质量问题,出现玻璃碎裂、幕墙合金框破损锈蚀和渗水的情况。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7名领导干部、1个区属国有企业的1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市审计局组织对梅江区1个街道工委、办事处的2名领导干部同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基本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一是6个单位未建立“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5个单位存在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602.45万元。

  (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2个单位2个建设项目交由无资质单位承包;二是1个单位1个建设项目多付工程预算编制费,涉及金额1.52万元。

  (三)其他问题

一是4个单位购买通用类物品、服务等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0.15万元;二是1个单位对主动辞职职工补偿,涉及金额1.13万元;三是2个单位聘用人员未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四是1个单位存在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手续、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不完善,缺少书面记录等资料。

七、审计移送处理问题及其他处理情况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问题处理1宗,向其他相关单位出具审计建议函1份,整改函17份,主要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及执行水平不高。预算编制缺乏理财的系统观念和绩效意识,前瞻性不强,“先谋事、再排钱”的理念未完全树立,细化、细分预算编列不到位,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不充分,资金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不到位,导致任务目标难以完成、预算资金沉淀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互相推诿、慢作为现象,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底线思维意识不牢,风险应急准备不充分,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不强,违规决策时有发生。三是制度建设不及时。部分单位未适应体制、机制的更新变化,对上级政策制度的配套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在民生保障机制方面,部门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不畅,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领域存在工作失序或管理盲区。

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坚持依法理财管财,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增强系统观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全面推进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各主体单位应加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和市委“六争六补”“123456”工作部署等重大政策,准确领会政策意图和工作要求,确保精准施策。加强地方债务统计监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社保、卫生、科技、教育、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制度短板,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打通民生政策落实“堵点痛点”。坚持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民生兜底等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梅江区的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