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梅江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15:3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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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在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局长 黄学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实区委“1+1+7”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挑战,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28亿元,比上年增收1.12亿元,增长18.19%,增幅全市第一,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财力保障。

  ——民生重点保障有力。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申请债券资金、用好直达资金等方式,全力保障全区各项民生重点支出,推动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2021年,全年用于民生支出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各项民生支出得到保障,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十件“微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元城小学、元城幼儿园建成开学,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实现全覆盖。

  ——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申报获得省财政厅发行转贷新增债券资金7.19亿元,安排用于梅江区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全区11项省、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3.1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34%,年度完成率全市第二,有效推进了稳投资稳增长工作。

  ——整改成效逐步提升。对上一审计年度查出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区审计局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存在问题,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整改,整改成效逐步提升。截至2022年8月底,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8个,整改完成率为92.19%,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共106,47.34万元,已整改金额105,28.87万元,金额整改到位率98.89%。另外,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反映,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3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28亿元),总支出28.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6.30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9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62亿元,总支出7.5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10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37亿元、总支出2.31亿元、结余629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22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8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1万元,总支出12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区财政等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扎实推进财政改革,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应对各项风险挑战,2021年财政收支总体平稳、财政管理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未及时批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金额45万元;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决算草案未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预算调整及决算(草案)报表未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2.收入管理不够完善。一是未及时将部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少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68万元;二是调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未及时汇总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备案,涉及金额1515.45万元。

  3.财政支出不够准确。利用暂存类科目提前列支挂账,涉及金额7387.59万元。 

  4.财政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借款程序缺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未签订借款协议,涉及金额550万元;二是未及时清理无依据开设的2个银行账户;三是将财政资金直接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涉及金额4581.6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组织对48个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对13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6个部门单位收支核算不准确,存在少记收入支出等情况,涉及金额4673.86万元;二是是2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132.69万元;三是2个部门单位5项专项资金未使用专门科目进行单独核算,涉及金额93.92万元。

  2.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4个部门单位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70.50万元;二是5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将相关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43.40万元;三是9个部门单位购买办公家具、印刷服务等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2.30万元;四是2个部门单位资产划拨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83.37万元。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一是2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其中1个部门单位违规使用公务车、1个部门单位部分用车信息登记不完整;二是2个部门单位公务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少记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情况,涉及金额18.60万元;三是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14.39万元。

  4.其他方面的问题

  一是4个部门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涉及金额3672.85万元。二是2个部门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80.25万元。

  (三)镇(街)财政财务管理审计

  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对1个街道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及房屋征收回购款上缴财政,涉及金额896.51万元;二是扩大预算支出范围,涉及金额81.48万元;三是未及时清理无依据开设的6个银行账户。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决策,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对稳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安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在保障预防接种安全、筑牢网络安全防护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3个单位5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或完工;二是1个单位4个工程项目约定工期不合理,约定工期超出标准定额工期;三是4个单位5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涉及金额1721.14万元。

  (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制订网络安全考核制度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负责人;二是1个单位未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未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三是1个单位信息系统的最高管理权限违规委托企业人员管理使用;四是2个单位数据资源未按要求及时挂接共享。

  (三)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安全方面

  一是3个卫生院的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二是1个卫生服务中心制度规定的温度监测频次或时间间隔不符合要求;三是1个卫生院人工记录冷库温度的时间间隔少于规范要求。

  三、重点民生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4个学校财政财务收支以及1个街道老旧小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对梅江区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资金使用总体规范,各项民生事业得到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学校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

  一是2个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连续结转两年未使用,涉及金额32.82万元;二是4个学校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3.60万元;三是3个学校支出依据不充分,缺少签领表等记录资料,涉及金额11.25万元;四是1个学校游泳池、创客室、充电桩等建成后闲置未产生效益,涉及金额724.98万元。

  (二)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方面

  一是未出台公办幼儿园登记和管理办法;二是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为62%,未达到100%持证上岗率标准;三是2017年未按规定安排一定比例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用于幼儿园建设;四是9家幼儿园未按照要求公开招生信息。

  (三)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二是部分经济事项未规范登记入账,涉及金额532.25万元;三是部分支出凭证缺少发票、合同,涉及金额43.36万元;四是项目资料管理不完善,初步设计成果未及时归档。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6个单位6个项目的基本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对1个街道1个项目基本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建设单位基本能履行相关项目建设程序,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2个单位2个项目未验收即交付使用;二是2个单位4个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工人工资分账管理;三是3个单位3个项目未按规定督促承包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涉及金额164.64万元;四是1个单位1个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不够到位,工程出现渗水、玻璃雨棚破裂等情况。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1家国有企业2020至2021年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同时,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对梅江区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水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围绕区委区政府要求,开发利用国有资源,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方面

  一是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二是董事会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项制度未经董事会审议即发布使用;三是固定资产登记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4.36亿元;四是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718.53万元。 

  (二)水资源利用方面

  一是取水许可证审批不规范,18份取水许可证无相关人员签名确认或单位盖章;二是未及时注销应注销的1家取水单位取水许可证。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6个行政单位以及2个学校的8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对梅江区1个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2名领导干部同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基本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任务,涉及应保障人数994人;二是1个单位未完成上级下达的2019年度工伤保险征缴任务,涉及金额84万元;三是1个单位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不够到位,图书人均藏书册数未达到省市要求的人均数标准。

  (二)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一是4个单位“三重一大”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二是6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涉及金额2256.75万元。

  (三)其他问题

  一是1个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审查缺少个人签名或单位公章;二是2个单位部分临聘人员聘用未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七、审计发现其他问题的处理情况

  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向其他相关单位出具审计整改函3份,主要涉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收支核算不准确不规范、下属单位部分支出依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源统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各类专项资金;进一步从“投入思维”转向“产出思维”,创新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产出高的“打粮食”项目,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基础。

  (二)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绩效。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上级过“紧日子”要求,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无效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同时,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深入实施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益。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隐患。在债务风险方面,严格守住债务风险线,加强债务管理,控制债务限额;在资产风险方面,梳理盘点各项国有资源资产,防止国有资源资产闲置流失浪费,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资产管理使用制度,防范国有企业投资运营风险。

  (四)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单位领导干部要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相关单位要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健全审计和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凝聚监督合力。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大数据审计水平,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为推动梅江苏区加快振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