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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梅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15:37: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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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梅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等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巡察贯通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统筹督导力度。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全面整改。现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

  (一)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始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严格落实清单制和分类管理,认真梳理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8个问题,通过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送整改督促文书,促进被审计单位明确责任,分解细化整改事项。扎实开展整改检查工作,在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派出整改检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订整改方案。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分类施策的整改要求,对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纠正和严肃整改;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有关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制订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督办提醒等方式,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如区交通运输局多次下发通知并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推进会,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区医保局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违规收费的医疗机构退回相关款项等。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128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05个、分阶段整改的18个、持续整改的5个。截至2022年8月底,已整改的问题共118个,整改率为92.19%,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0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2个已整改到位,其余6个问题正在进行阶段性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有1个已整改到位,其余4个持续整改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或客观原因需长期持续跟进。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共10,647.34万元,已整改金额10,528.87万元,金额整改到位率98.89%,其中:上缴区财政77.28万元、归还原渠道11.34万元、调账处理10,440.25万元。另外,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项。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成效更加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整改到位4个,持续整改1个。

  (1)关于“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办理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2021年度已按照规定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预算。

  (2)关于“对当年应付未付相关预算单位资金,采用权责发生制方式列支转入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反映,未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问题。区财政局2021年度对该类事项已按规定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2021年度已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

  (4)关于“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编制调整方案并报审批”的问题。区财政局2021年度已严格履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审批程序。

  (5)关于“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编在‘财政预留’项目,未编制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由于客观原因2021年度区财政局仍存在上述问题,该问题需持续整改。

  2.财政收支方面。应整改问题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关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资金未及时冲减当年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要求冲减当年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未将重复缴交单位负担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按规定退回社保部门,涉及金额32.85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将该笔款项全部退回社保部门。

  (2)关于“报人大审议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2021年度已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预算草案。

  4.其他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

  关于“区财政拨付国有企业实收资本300万元,未按照规定在总预算会计账登记反映资本金注入情况”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账务中反映了投入国有企业实收资本的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2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会计核算收支不准确”的10个问题。涉及单位2021年度加强会计核算,调整了有关科目,确保了收支的准确性。

  (2)关于“预算执行率为零”的4个问题。相关单位召开“四好农村路”项目推进会,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北联村佛爷颈凉亭至金丰村接口路段已开始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省级财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均已开始实施;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资金已向区财政局申请拨款,截至2022年8月底,该款项已拨付。

  (3)关于“支出报销手续不完备”的9个问题。涉及单位已完善报销手续,补齐相关明细清单。

  (4)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未能如实反映财政拨款支出”的3个问题。涉及单位2021年度规范了会计核算,准确编制决算报表,如实反映了财政拨款支出。

  2.资产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3个,已整改到位10个,持续整改问题3个。

  (1)关于“少记在建工程,涉及金额9899.76万元”的1个问题。涉及单位对已列入费用的建设成本进行了账务调整。

  (2)关于“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6.51万元”的4个问题。涉及单位已立行立改,补登记了固定资产。

  (3)关于“未经批准核销无形资产,涉及金额0.59万元”的1个问题。涉及单位已重新调整账务。

  (4)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53.02万元”的3个问题。截至2022年8月底,2个单位已按规定将涉及款项上缴财政,1个单位正在整改。

  (5)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4个问题。涉及1个单位的个人借款类挂账已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追回;剩余涉及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需长期持续整改。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应整改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未严格登记出行事由、出行地点等记录”的2个问题。涉及单位已完善公车管理办法,已登记了车辆使用记录。

  (2)关于“未制订公务卡结算具体细则”的1个问题。涉及单位已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明确公务卡结算程序和手续。

  (3)关于“未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5个问题。涉及单位认真落实整改,2021年已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部分未开立公务卡的单位已重新补开公务卡。

  (4)关于“‘三公’经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的2个问题。涉及单位已加强了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

  4.其他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整改到位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2个。

  (1)关于“超限额现金支付”的3个问题。涉及单位已加强现金支出管理。

  (2)关于“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的2个问题。由于体制机制原因,我区大部分单位存在此类情况,数字财政上线使用后将逐步消除此类问题。此类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三)镇(街)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涉及单位制订完善了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各项支出。

  2.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将该收入上缴区财政。

  3.关于“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涉及金额3.72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向法院起诉,判决后当事人仍不交租,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三促进”专项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已整改到位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个。

  (1)关于“未能积极推动就业见习基地工作,2间就业见习基地自挂牌以来未吸纳见习人员”的1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督促工作,一间见习基地已撤销,另一间已吸纳见习人员。

  (2)关于“未及时拨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3项专项资金”的3个问题。截至2022年8月底,3项资金已全部拨付。

  (3)关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1个问题。截至2021年底,创业担保贴息已使用79.18万元,剩余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

  (4)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理程序不够简化”的1个问题。截至2022年8月底,相关单位还在完善中。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2.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实施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单位实施的昭华西路建设项目于2021年4月完成了施工图设计。

  (2)关于“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的2个问题。审计指出后,1个单位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不需要工程承包方再提供履约保函;1个单位要求中标公司提交了履约保函。

  (3)关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不够到位,2道施工程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1个问题。审计指出后,涉及单位已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整改完毕。

  3.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情况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使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实施了项目,未设定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的1个问题。涉及单位通过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电子表格登记标志方式设立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

  (2)关于“未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和监测数据资料共享平台”的1个问题。梅江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由市疾控中心承担,每季度一次,梅江区收到后按要求在梅江区政府网公布,2020年共公示了四个季度的水质监测信息,以后每季度均有水质信息公示。

  (3)关于“未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开展定期的水质监测和监测,9个片区水质检测未检测微生物指标”的2个问题。梅江区对具备条件的工程进行微生物水质检测,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对因天气干旱原因导致水源枯竭的工程,梅江区水务局将在丰水期进行微生物水质检测。

  (五)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精准扶贫光伏项目情况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建成后未能及时并网产生效益”的问题。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已完成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并网。

  (2)关于“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219.66万元”的问题。相关村已将光伏项目补登记固定资产。

  2.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情况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已整改到位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3个。

  (1)关于“将4个已完工项目作为未完工项目录入项目库”的1个问题。涉及单位已在系统中按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2)关于“7个项目规模调整未按规定报原批准机关审批”的1个问题。涉及单位2021年已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程序调整建设规模。

  (3)关于“24个项目选择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的1个问题。涉及单位2021年度已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

  (4)关于“部分公路建设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的2个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多次下发通知并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推进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除个别土地征收工作受阻的项目外均已开工实施。因涉及征地拆迁,2个问题都需分阶段整改。

  (5)关于“未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的1个问题。截至2022年8月底,该项目尚未决算,待决算后再申请拨付资金。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六)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社保部门未按规定为2名应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截至2021年1月,相关单位已为2名残疾人补缴养老保险。

  (2)关于“截至2020年底,2个单位未及时补足2名原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单位缴费部分,导致未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问题。经相关单位核查,两人分别是干部和固定工身份,于2021年1月和5月办理完退费。

  (3)关于“社保部门未及时清退17名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沉淀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为16名死亡人员账户办理清退,另一名的账户于2021年3月已申请办理转移(企业转机关)。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医保部门审核不严,导致8家医疗服务机构违规收取医用耗材费用,涉及金额4.33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立行立改,全部违规金额已退回。

  (2)关于“医保部门审核不严,导致8家二级以下医院违规使用限制用药并通过医保结算,涉及金额4.12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立行立改,全部违规金额已退回。

  (3)关于“医保部门未严格监督,导致1间定点药房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项目费用进行医保结算,涉及金额0.15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立行立改,全部违规金额已退回。   

  (4)关于“社保部门审核不严格,导致5人利用死亡人员身份就医并结算医疗保险基金,涉及金额0.09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立行立改,全部违规金额已退回。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超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涉及单位立行立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现金使用管理。

  (2)关于“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73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补登记固定资产。

  (3)关于“重复收费和收费目录外收费,涉及金额0.16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将不规范收费部分上缴梅江区财政局。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建设项目违反建设程序,边勘察、边设计”的问题。审计指出后,涉及单位已纠正完善。

  2.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对部分建筑材料钢筋进行检验”的问题。审计指出后,施工方已将同类型钢筋送检,并出具合格报告。

  3.关于“建设项目6个部位存在装饰装修质量问题,出现玻璃碎裂、幕墙合金框破损锈蚀和渗水的情况”的问题。涉及单位已督促施工方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排除了安全隐患。

  (八)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1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未建立‘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6个问题。涉及单位立行立改,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2)关于“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8个问题。涉及单位已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事项,保证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建设项目交由无资质单位承包”的2个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已督促涉及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发挥监督作用。

  (2)关于“建设项目多付工程预算编制费,涉及金额1.52万元”的1个问题。施工单位已退回相关款项。

  3.其他方面问题。应整改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购买通用类物品、服务等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4个问题。涉及单位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做到应采尽采。

  (2)关于“违规补偿主动辞职职工,涉及金额1.13万元”的1个问题。审计期间,涉及单位已对此问题做出了整改,收回了支付的补偿款。

  (3)关于“聘用人员未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的2个问题。涉及单位已根据自身单位人员问题作出相应整改。

  (4)关于“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手续、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不完善以及缺少书面记录等资料”的2个问题。涉及单位已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小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的原因:

  (一)部分审计查出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单位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往来款涉及时间长、范围广,而且对方许多单位已经注销,人员也难于查找,所以无法在审计提出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难度非常大。

  (二)部分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如“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因征地拆迁涉及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需从实际出发,在分类处置基础上审慎稳妥推进。

  下一步,区政府及审计机关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和区委部署安排,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同时,要求各被审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解决;审计机关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加快审计查出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