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08:55: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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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在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梅江区审计局局长 黄学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梅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目标,深入推进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全年实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经济发展稳步提升,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财政运行平稳有序。面对严峻经济形势,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冲击,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全年财政运行平稳有序。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93亿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用于民生支出22.64亿元,其中拨付5435万元保障疫情防控、拨付7234万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将直达资金6.97亿元分配用于66个具体项目,减税降费政策得到落实,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得到保障,十件民生实事、十件“微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产业发展量质齐升。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深入开展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筹集拨付企业奖补资金4694万元、促进就业创业资金2354万元支持企业产业发展,盘活低效闲置土地471亩,投入5.55亿元完善园区设施,有效推进了产业发展。2022年本土企业增资扩产14.96亿元,20家企业完成技改、12家企业小升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2家增至11家,全区工业投资比增164.9%,园区获评省级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园。

  ——整改成效总体良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14次批示,先后5次在区委常委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3年7月底,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0个,整改率为95.23%,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项,整改金额12,065.50万元。

  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针对“加强审计监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的审议意见,区审计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合理编制审计年度项目计划,确保项目安排科学精准;二是通过招录信息和数据方面专业人才、选派干部参加大数据审计培训等方式,提高大数据审计水平,提升审计效率;三是开展部门预算审计和全区国有资源资产梳理盘点专项审计调查,实现对全区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监督,探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审计,拓宽审计监督深度、广度。同时,建立健全审计和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凝聚提升监督合力。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反映,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93亿元),总支出28.5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7.4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6.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72亿元,总支出14.1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567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24亿元、总支出2.4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212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8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6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6万元,总支出12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财政等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障“三保”支出等各项重点支出,2022年财政收支总体平稳、财政管理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收入管理不够完善。一是未及时将部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少记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8万元;二是部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582.92万元。

  2.账户管理不够严格。一是2个违规开设的财政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二是1个财政专户收入未取得原始单据,涉及金额6.2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组织对47个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对5个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关注了4个乡镇、3个街道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方面

  一是1个单位2项专项资金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135万元;二是3个单位收支核算不准确,存在多记或少记收入支出的情况,涉及金额303.68万元;三是2个单位专项资金未进行单独核算;四是2个单位专项资金未设置绩效目标。

  2.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3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33万元;二是5个单位未按规定将相关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42.06万元;三是2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涉及金额3.15万元;四是7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完善,缺少发票、验收、签名等资料,涉及金额65.52万元。

  3.“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方面

  一是2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57万元;二是3个单位公务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少记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情况,涉及金额11.57万元;三是3个单位出差手续不完善,缺少出差审批单,涉及金额6.85万元。

  4.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一是11个单位16辆公务用车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登记过户;二是4个单位5辆公务用车出行登记未使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三是11个部单位14辆公务用车2022年上半年每月使用不超过2次,其中8辆公务用车连续6个月完全未使用,车辆使用频率较低。

    (三)镇(街)财政财务管理审计

  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对1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2万元;二是违规向个人或企业出借财政资金,涉及金额51万元;三是装修工程、购买办公家具等内容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89.30万元;四是未及时清理无依据开设的2个银行账户。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措施,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组织对稳投资政策落实情况、支持市场主体助企纾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在稳投资、助企纾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稳投资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2个单位9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二是3个单位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三是1个单位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对应的工程进度。

  (二)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3个单位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企业支付进度款,涉及金额101.84万元;二是1个单位文旅行业贷款贴息资金拨付不够及时,涉及金额56.28万元。

  (三)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机制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章制度;二是4个单位5个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或设施设备闲置超过两年,未能发挥功能效益;三是1个单位指导不够到位,导致4个养老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内部管理信息档案。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养老服务业项目及1个学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规范,养老服务等民生项目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有效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制订城镇老旧小区日常巡查通报制度和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巡检制度;二是1个单位1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工作;三是2个单位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将完善类改造内容优先于基础类改造内容纳入改造规划;四是1个单位1个项目居民楼楼道公共照明设施改造后无法使用。

  (二)养老服务业项目方面

  一是4个单位4个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推进缓慢,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二是4个单位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场地及设备用途;三是2个单位2个养老服务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顶棚渗水、乳胶漆和铝扣板脱落。

    (三)学校资金使用和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2个年度教师培训费支出未达到规定标准;二是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19万元;三是31个班存在大班额的现象;四是三重一大制度缺少具体细则。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4个单位5个项目的基本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对1个街道1个乡镇相关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推进公共投资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建设程序方面

  一是1个单位1个项目评标条件设置不合理,设置无关条件作为加分项;二是2个单位2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等情况;三是2个单位2个项目先施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质量方面

  一是2个单位2个项目监理履责不够到位,存在未完整编制监理月报等情况;二是2个单位2个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不够到位,出现挡土墙局部坍塌、墙面发霉、变色以及乳胶漆起皮、剥落等情况;三是1个单位1个项目合同约定保修期小于规定期限。

  (三)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及效益方面

  一是2个单位2个项目未按工程项目进行单独会计核算;二是1个单位1个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足,涉及金额1168.18万元;三是2个单位2个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四是1个单位债券项目建成后闲置超过两年,公共投资未能产生效益。

  六、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采用全面发放自查表、大数据筛查分析等方式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和水资源、森林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梅江区各单位基本能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促进资产有效利用,提升水资源、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和管护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资产登记方面

  一是17个单位38处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权属争议等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面积约162,883.25平方米;二是30个单位168处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权属争议等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面积约152,683.83平方米;三是19个单位60项固定资产未及时录入财政资产管理系统,涉及金额56,910.29万元;四是6个单位的20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和377件国有馆藏文物,未录入财政资产管理系统。 

  (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4个单位10处土地暂时闲置,涉及面积约318,817.24平方米;二是16个单位116处房产暂时闲置,涉及面积约25,035.82平方米;三是6个单位54处房产、土地资产出租、出借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四是3个单位53处房产、土地外借(出租)时,未经集体研究决定。

  (三)水资源和森林资源方面

  一是23个用水单位(个人)违规无证取水销售且未缴交水资源费;二是64家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批准开采地下水用于企业经营;三是1个单位未经林业部门同意占用林地建设未恢复植被,涉及面积0.1956公顷。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6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对梅江区1个乡镇的2名领导干部同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基本能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3个单位“三重一大”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存在大额工程款支出未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等情况;二是2个单位个别重大经济事项先实施后集体研究,涉及金额153.91万元。

  八、审计移送处理问题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区审计局共出具移送处理书4份,相关部门对所移送问题均已受理。移送相关问题共35个,其中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6个,移送业务主管部门问题29个;向纪检监察部门抄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共12份,向相关单位出具审计整改函4份。

  九、审计建议

  (一)大力培育财源。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税费支持等政策,用好用足《支持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总体方案》,加快融湾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支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加强税源综合管理,有效增加财政收入。  

  (二)加强支出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强化预算执行硬约束,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确保支出真实、合规、准确。用好用足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兜牢“三保”支出民生底线,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三)提升绩效水平。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量化细化绩效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逐步提高财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单位数量和资金占比。

  (四)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监督检查,清理不合理招标投标条件限制,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规范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核算,保证工程质量,推进项目按时启动、完工。

  (五)盘活利用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应按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谋划统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审计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紧扣梅江区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审计项目,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为梅江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中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