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09:00:12  浏览次数:-
【字号:

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梅江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从根源上查找短板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审议意见。今年5月,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加大源头治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转化为治理效能等审议意见。

  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对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把审计整改重点任务纳入全年政府工作统筹推进。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门就巩固提升审计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推动深化改革等工作作出部署。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共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4次,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会议、2次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全面整改。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

   (一)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持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6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分解细化整改事项,切实做好常态化跟踪检查,收到被审计单位整改材料后共8次派出整改检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截至2023年7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120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为95.23%,比上年提高3.04个百分点,其中85个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突出问题整改率比上年提高13.95个百分点,整改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被审计单位能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细化责任分解,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治理有效结合,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又积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努力做到审计一个问题、整改同类问题,由点及面推动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如区财政局等10个单位通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层层压实责任,将问题责任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区水务局等7个单位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

  (三)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整改部门通过强化分析研究,分类提出审计整改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能立行立改问题,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推动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计划,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直至完成整改,严格核查整改结果,确保审计整改真实、完整。如指导梅州中学等4个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计划,分阶段报送整改进度。

  (四)整改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加强整改监督指导,对3个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区政府办公室将乡村振兴、重大政策跟踪落实等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与区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审计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内容;区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区纪委监委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将结果反馈区审计局;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等有关部门单位从不同角度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专项开展审计整改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联动监督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0个,整改率为95.23%。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12,065.50万元,其中:上缴区财政资金2556.67万元、调账处理8344.15万元、促进资金拨付使用1164.68万元;制订完善了规章制度8项;审计提出的59条建议已全部被采纳。主要情况如下: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方面,主要为:

  (1)“未及时批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时批复给相关单位。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决算草案未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预算调整及决算(草案)报表未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的问题。区社保局已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精准编制决算。

  (3)“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未编制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因我区财力薄弱和基层财政体制机制原因,部分项目需统筹安排和年初无法确定实施单位,未能编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该问题需长期持续整改。

  2.收入管理不够完善方面,主要为:

  (1)“未及时将部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少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68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立行立改,已将上述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明确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2)“调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未及时汇总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备案”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收回存量资金的情况及时汇总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3.财政支出不够准确方面,主要为:

  (1)“利用暂存类科目提前列支挂账,涉及金额7387.59万元”的问题。审计部门指出后,区财政局已进行了调账处理。

  (2)“存量资金使用核算不准确,在使用存量资金时未区分是否按原科目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已按要求规范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的会计核算。

  4.财政资金管理不够严格方面,主要为:

  (1)“借款程序缺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未签订借款协议,涉及金额55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要求严格履行借款审批程序,已规范相关手续。

  (2)“未及时清理无依据开设的2个银行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规范了一个账户,撤销了一个账户。

  (3)“将财政资金直接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梅区财行〔2019〕2号)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划拨。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主要为: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2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在编制新一年度部门预算中,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2)“收支核算不准确,存在少记收入支出等情况”的6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按规定调整会计科目,并要求会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3)“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132.69万元”的2个问题。1个单位已加快资金拨付使用,1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上缴区财政。

  (4)“专项资金未使用专门科目进行单独核算”的2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设立独立会计账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各项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列明细反映。

  2.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主要为:

  (1)“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70.50万元”的4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加强资产管理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2)“未按规定将相关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43.40万元”的5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按规定分阶段将相关收入上缴财政。

  (3)“购买办公家具、印刷服务等未进行政府采购”的9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规,已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4)“资产划拨手续不完善”的2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按规定办理划拨移交手续。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主要为:

  (1)“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的2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登记制度,现使用粤政易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管理使用。

  (2)“单位公务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少记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情况”的3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按要求在对应科目列支。

  (3)“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4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4.其他方面,主要为:

  (1)“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的4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2)“超限额使用现金”的2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现金使用管理。

  (三)镇(街)财政财务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街)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主要为:

  (1)“未按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及房屋征收回购款上缴财政,涉及金额896.51万元”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2)“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的1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审批公用经费支出。

  (3)“未及时清理无依据开设的6个银行账户”的1个问题。相关单位已经清理撤销银行账户。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主要为:

  (1)“工程项目约定工期不合理,约定工期超出标准定额工期”的1个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把控合同约定工期。

  (2)“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涉及金额1721.14万元”的4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分阶段将合同款项支付完毕。

  (3)“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或完工”的4问题。相关单位协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峡石坜除险加固工程、会文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等4个工程已完工,涉及的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双黄连接线水土保持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因双黄连接线项目用地、规划需重新调整,项目路线方案至今仍未有定论,水土保持项目也暂无法实施,该问题需长期持续整改。

  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主要为:

  (1)“未制订网络安全考核制度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负责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订完善了制度,明确了网络安全直接负责人。

  (2)“未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未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的问题。相关单位与系统运维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对参与系统建设人员进行了政治审核,形成了政治审查基本情况证明。

  (3)“信息系统的最高管理权限违规委托企业人员管理使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数据库、操作系统最高管理权限。

  (4)“数据资源未按要求及时挂接共享”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分阶段将数据资源挂接共享。

  3.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安全方面,主要为:

  (1)“3个卫生院的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梅江区的3个单位及时对制度进行更新,确保相关记录的保存符合规定年限的要求。

  (2)“1个卫生服务中心制度规定的温度监测频次或时间间隔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该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最新的《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并严格按照最新的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做好人工记录时间间隔。

  (3)“1个卫生院人工记录冷库温度的时间间隔少于规范要求”的问题。该卫生院已严格按照最新的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做好人工记录时间间隔。

  (五)重点民生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校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主要为:

  (1)“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3.60万元”的4个问题。相关学校已分阶段将固定资产补登记入账。

  (2)“支出依据不充分,缺少签领表等记录资料”的3个问题。有关学校已经进行了整改,补齐了签领表等相关资料。

  (3)“游泳池、创客室、充电桩等建成后闲置未产生效益”的1个问题。区教育局在元城小学停车场门口设立充电桩标识牌,引导有需要的群众进行充电,提高充电设施利用率。

  (4)“教育专项资金连续结转两年未使用,涉及金额32.82万元”的2个问题。一个学校已将历年工作经费结余资金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另一个学校因疫情原因仍有5.3万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未使用完毕,需分阶段整改。

  2.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方面,主要为:

  (1)“2017年未按规定安排一定比例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用于幼儿园建设”的问题。区财政局在以后年度安排了一定比例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用于幼儿园建设。

  (2)“9家幼儿园未按照要求公开招生信息”的问题。区教育局转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方可面向社会发放招生广告,确保幼儿园规范招生。

  (3)“未出台公办幼儿园登记和管理办法”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和职能部门沟通,尽快制订出台公办幼儿园登记和管理办法,用于招聘公办幼儿教师,完成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3.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主要为:

  (1)“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的问题。相关单位现已设立专账核算。

  (2)“部分经济事项未登记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现已加强资金收支核算。

  (3)“部分支出凭证缺少发票、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支出管理,补齐相关资料。

  (4)“项目资料管理不完善,初步设计成果未及时归档”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齐项目资料并归档。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未验收即交付使用”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未按规定落实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的2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合同管理,与承包单位就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和保证金制度等事项进行约定。

  3.“未按规定督促承包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3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

  4.“工程质量监督不够到位,工程出现渗水、玻璃雨棚破裂等情况”的1个问题。相关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对上述质量问题进行修缮整改。

  (七)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方面,主要为:

  (1)“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清查小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

  (2)“董事会未按公司章程要求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项制度未经董事会审议即发布使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章程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党委会、董事会审议。

  (3)“固定资产登记依据不充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相关资产账务进行更正。

  (4)“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718.5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租金收入718.53万元上缴至梅江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水资源利用方面,主要为:

  “未及时注销应注销的1家取水单位取水许可证”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注销该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   

  (八)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执行上级有关决策方面,主要为:

  (1)“未完成上级下达的2019年度工伤保险征缴任务”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

  (2)“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不够到位,图书人均藏书册数未达到省市要求的人均数标准”的问题。至2021年12月31日,区图书馆藏书量增至239438册,比增 95%,人均藏书册数为0.56册,已超过全市人均水平。

  2.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主要为:

  (1)“‘三重一大’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的4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并加强管理。

  (2)“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7个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通过召开班子会议,要求杜绝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

  3.其他问题方面,主要为:

  (1)“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审查缺少个人签名或单位公章”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召开行政执法案件学习讨论会议,进一步提高案审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并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

  (2)“部分临聘人员聘用未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补办了聘用人员聘用备案手续。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结果来看,属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取得较好成效,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主要属于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别,综合考虑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如双黄连接线水土保持项目进度缓慢、未及时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问题,因征地拆迁涉及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需从实际出发,在分类处置基础上审慎稳妥推进;二是部分问题需部门间协调推进,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如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未达标、未出台公办幼儿园登记和管理办法等问题,需部门间通力合作,统筹推进;三是个别问题因财力限制和基层体制机制原因,需逐步完善。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因我区财力薄弱和基层财政体制等原因,部分项目年初无法确定实施单位,需统筹安排。

  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审计部门将持续跟踪督促,加快落实、一抓到底:一是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对推诿拖延、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核实整改情况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三是防患未然,加大源头治理。推动内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内审队伍建设,从单位内部实施全方位审计监督,及时发现、纠正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健全机制,完善监督体系。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审计和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强化整改效果,提升结果运用。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为推动梅江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