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在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梅江区审计局局长 黄学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区委书记陈金銮同志在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推进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共10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并多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任务,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整改机制。为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审计监督实效,2024年3月,区委审计办印发了《梅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和审计结果运用。区审计局制定了《梅江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审计组整改督查工作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操作规程,要求对整改监督工作精准施策,分门别类推进整改落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跟踪检查,提升整改成效。区审计局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整改监督检查,重点对涉及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的部门单位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促进长期遗留问题逐步整改。组织对5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联合区人大预算工委对3个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另外,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全面整改。区政府将重点事项的整改纳入督办范围,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要求相关单位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具体任务,抓好整改工作,定期跟进报送整改情况。去年以来,区委审计办向10个单位发出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通知;区审计局向拖延整改,不及时提交整改材料的单位发出审计督促整改函,推动相关问题全面整改。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115个,其中突出问题有82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72个、分阶段整改的问题8个、持续整改的问题2个。截至2024年4月底,已整改的问题共72个,整改完成率为87.80%,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7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8个问题和持续整改的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据统计,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上缴财政1,402.07万元、促进资金拨付使用59.9万元、归还原渠道51万元。另外,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47条建议,并且完善相关制度11项。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主要情况如下: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收入管理不够完善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未及时将部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少记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8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2)“部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582.92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将专户结余资金清理并上缴国库。
2.财政支出不够规范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正在整改中。
(1)“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较低,涉及金额22,255.58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2)“财政支出审核不够严格,导致财政资金直接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的问题,该单位正加强支付管理,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3.账户管理不够严格方面。应整改问题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2个违规开设的财政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的问题,该单位已撤销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1个单位2项专项资金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1个问题,该单位调整了当年结余的预算指标,并在下一年度完善预算编制,提升预算执行率。
(2)“3个单位收支核算不准确,存在多记或少记收入支出”的3个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会计核算,确保收支准确。
(3)“2个单位专项资金未进行单独核算”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资金项目进行分类核算。
(4)“2个单位专项资金未设置绩效目标”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业务人员绩效管理学习,已在下一年度按要求设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财务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3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的3个问题,相关单位已补登记固定资产。
(2)“5个单位未按规定将相关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42.07万元”的6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收入上缴财政。
(3)“7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完善”的10个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充取得发票等原始票据,完善验收手续,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3个单位公务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少记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公务支出会计核算,确保公务支出核算准确。
(三)镇(街)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街)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该项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2.“违规向个人或企业出借财政资金,涉及金额51万元”的问题,相关违规资金已归还原渠道。
3.“未及时清理无依据开设的2个银行账户”的问题,相关单位撤销了一个银行账户,对另一个账户进行备案处理。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已整改到位4个,正在整改中2个。
(1)“2个单位9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2个问题,金山街道攀桂坊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一期已完工完成整改;紫合医院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等8个城建项目未动工实施的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2)“1个单位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对应的工程进度”的1个问题,梅江区城区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已竣工;梅州城区C级桥梁维修加固项目正在实施中;客都大道保利侧车行桥边跨拆除加固项目因村民存在不同意见暂停实施,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3)“3个单位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的3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快项目进度,涉及工程已全部完工。
2.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1个单位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企业支付进度款,涉及金额59.9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支付该项工程进度款。
(2)“1个单位文旅行业贷款贴息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的问题,该单位已建立专项资金对接拨付机制,同类资金已按要求时间快速拨付到位。
3.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整改2个。
(1)“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机制”的问题,该单位正在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尽快建立工作机制。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2)“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该单位已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规章制度。
(3)“5个居家养老服务场所闲置超过两年,未能发挥功能效益”的问题,目前有3个居家养老场所已投入使用,仍有2个居家养老场所闲置,尚未完全整改到位。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五)重点民生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1个单位未制订城镇老旧小区日常巡查通报制度”的问题,该单位已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日常巡查通报制度。
(2)“1个单位未制订城镇老旧小区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巡检制度”的问题,该已建立城镇老旧小区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巡检制度。
(3)“1个单位1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工作”的问题,该单位已加强与群众沟通,对居民住户开展入户宣传,讲解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并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搭建好后续管理组织架构,畅通沟通机制。
(4)“2个单位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将完善类改造内容优先于基础类改造内容纳入改造规划”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基础类改造内容纳入改造规划。
(5)“1个单位1个项目居民楼楼道公共照明设施改造后无法使用”的问题,该单位已解决供电问题,公共照明设施已正常使用。
2.养老服务业项目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目前正在整改中。
(1)“4个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推进缓慢,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的问题,目前2个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已完工验收,仍有2个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尚未完工验收,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2)“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场地及设备用途”的问题,其中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恢复场地及设备用途,但仍有1个居家养老服务服务中心受条件限制未恢复用途,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3.教育资金使用和内部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少记固定资产”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登记固定资产。
(2)“ ‘三重一大’制度缺少具体细则”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具体细则。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设程序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1个单位1个项目评标条件设置不合理,设置无关条件作为加分项”的1个问题,该单位已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合理设置评标条件。
(2)“2个单位2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等情况”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3)“2个单位2个项目先施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质量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2个单位2个项目监理履责不够到位,存在未完整编制监理月报等情况”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全面履行职责。
(2)“2个单位2个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不够到位,出现挡土墙局部坍塌、墙面发霉、变色以及乳胶漆起皮、剥落等情况”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对问题工程进行重新维修。
(3)“1个单位1个项目合同约定保修期小于规定期限”的1个问题,该单位已签订补充协议,调整最低保修期限。
3.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及效益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整改2个。
(1)“2个单位2个项目未按项目进行单独会计核算”的2个问题,1个单位已规范会计核算完成整改,另1个单位正在完善账务信息,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2)“1个单位1个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足”的1个问题,该单位加强工程进度款支出审核工作,确保工程款支付依据充分。
(3)“1个单位1个债券项目建成后闲置超过两年,公共投资未能产生效益”的1个问题,该项目目前仍然闲置,该单位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出租评估方案,拟向全社会公开招租,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应整改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3个单位‘三重一大’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存在大额工程款支出未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的3个问题,相关单位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
2.“5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5个问题,相关单位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规范决策。
3.“2个单位个别重大经济事项先实施后集体研究”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行为。
(八)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除前述反映的82个突出问题以外,区审计局还向有关单位移送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及公务用车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共35条。受理单位已按职责权限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处理1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2人。推动相关单位制定完善管理制度4项,堵塞管理漏洞。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能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个别问题因地方财力限制和基层体制机制原因,需逐步完善,如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较低的问题。二是有些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制约,需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如个别工程项目因村民存在不同意见,仍处于暂停施工阶段;个别工程因征地和资金问题,暂时无法实施。三是个别问题需上下级部门统筹推进,综合性较强,如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机制的问题,目前市级未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的管理文件,暂无明确政策依据支撑。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直至问题清零销号。二是加强整改分析和指导,深入研究分析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标本兼治。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指导被审计单位通过问题分类来提高整改效果。三是加强多方协同,推动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整改同促,强化形成监督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聚焦梅江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为我区在融湾先行区建设、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中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