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粤财农【2021】56号、梅市财农【2021】38号)文件精神,下达梅江区资金7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主要用于西阳镇光伏项目建设,200万元主要用于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500万元用于重点在西阳“三线”(即S333、S223省道沿线和白宫河沿线)农户的屋顶进行光伏电站建设(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村委会、村级卫生站和公产房等)。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农户在自家屋顶安装光伏电站。
2、200万元用于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梅江区81个行政村的856个自然村中,农村人口133489人,已集中供水自然村709个,集中供水到户121117人(30999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7%。但仍有147个自然村未集中供水,未集中供水12372人(3253户),分布于西阳镇、城北镇、长沙镇3个镇21个行政村。全面解决梅江区未集中供水自然村饮水问题,并达标改造西阳镇清西自来水厂、西阳镇白宫水厂。
附件:1.梅江区西阳镇光伏电站建设奖补实施方案
2.梅江区水务局关于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关于印发《梅江区西阳镇光伏电站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梅江区水务局关于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资金使用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