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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接受处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2026年第008号)
来源: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  发布时间:2026-06-03 17:07: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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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接受处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2026年第008号)


  由于胡小容等19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记分分值告知公告(详见附件)。

  请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拟作出处罚决定机关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理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违法处理窗口

  联系电话:0753-2168863

  特此公告。

  附件:4月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人员名单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