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2号)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15-09-01 10:45: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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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区机编办【20152

 

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

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清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51号)明确:“编制和公布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等,并要求各级政府制定本地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政策措施。

今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阐明了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等,要求市、县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大督查事项,精心组织实施,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我区已于去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工作,选取区发改和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为第一批先行单位,经过动员布置、自查梳理、反复沟通和认真审核等一系列程序,形成了八个单位《行政职权目录表(初稿)》。

一、工作目标

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主要是将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行使的各类权责事项及其依据、执行主体、对应的责任事项、运行流程图等,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时,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

按照上级要求,我区要在两年内实现如下目标:一是今年底前完成区政府工作部门、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政府工作部门与党委工作部门合署或挂牌单位的权责清单公布工作。二是明年底前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公布工作。

二、实施范围

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具体按照区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方案界定。此外,按照省、市要求,人民防空办公室也要纳入实施范围。

二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与党委工作部门合署或挂牌的,如监察局等;在部门挂牌或合署的单位,如信访局等;还有部门管理机构都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如保密局、机要局等

三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如农业局;受政府机构改革限额限制而设置为事业单位的,如体育局等。这里明确一下: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不单独编制权责清单,其行政职权列入委托部门权责清单,在备注中明确该事项的委托情况。

四是垂直管理机构。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区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其权责清单经其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与区政府工作部门同步公布。

五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主要任务

一是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文件和上级重心下移的事项等,参照省、市政府权责清单,按照省分类标准,对梳理出来的职权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等类别进行分类,逐项列明职权名称和依据、行使主体等内容,汇总形成部门行政权责目录。区直第一批八个先行单位,要对原有权责清单的分类进行调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拆分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类别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两个类别,补充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类别的事项,将行政指导调整到其他类别,增加责任清单的内容。

二是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在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的具体指导下,先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通过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予以公布;再逐步绘制并公布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行使的流程图。

三是制定监管标准和措施。各部门要按照放管结合、依法监管、公正透明、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向社会公开,并缩小监管者的自由裁量权。

四、时间安排

831日前,以区政府名义召开动员会议。

930日前,各部门按照统一的审查梳理口径要点,对本部门所有的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梳理中要按照统一的审核标准自行减权,并向区编办填报《权责事项清理表》(拟取消调整的事项可不填写对应的责任事项)、《部门职权交叉分散事项表》。区直第一批八个先行单位《权责事项清理表》按省的标准调整分类、补充责任清单内容后,于915日前报区编办。

1130日前,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事项清理表》分别进行一审、二审、三审,并将每次审查意见反馈各部门修改完善,广泛征求意见。区直第一批八个先行单位《权责事项清理表》要尽快完成审核确认及编码工作,形成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争取于十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1231日前,将征求意见后的部门《权责事项清理表》提交区政府审核确认,报区委把关后,反馈各部门进行统一编码,形成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在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等处公布。

明年一月十日前,区各部门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送区编办,由区编办综合汇总后呈区政府审定报市。

五、注意事项

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定依据的权责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履职,没有法定依据的要予以清理调整。二是坚持权责并重、全面清理。同步清理政府工作部门应尽的责任事项,明确职权对应的具体责任。三是坚持厘清关系、转变职能。重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四是坚持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监督,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行政职权网上办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衔接省市对应调整事项。省公布政府权责清单的同时,一并公布了省政府部门职能调整目录,大家要认真研读对照。对于市直部门实行重心下移的事项,纳入本部门权责清单,并明确本部门承担的具体任务。

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凡属本级部门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其余事项暂列入其他类别,实行单列管理,待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工作完成后予以衔接。

梳理对应的责任。要按照权责对应的要求,坚持依法界定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明确规定的,依法进行确定;法律、法规、规章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党纪政纪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进行界定。

理顺权责关系。区政府工作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及同级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厘清上下层级间、同级部门间职责权限分工,努力做到一个权责事项由一个层级负责到底、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具体负责。对确需跨层级实施和多部门负责的事项,要明确分工、界定权责,避免交叉扯皮、互相推诿等问题。

统一编码规则。编码是权责事项的身份证,未经赋码的事项不得列入权责清单,不得发布和实施。目前,省里已编制了全省统一的权责事项编码规则,区各部门权责清单要按照全省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赋码。行政许可事项按行政审批事项编码地方标准赋码。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区编办建立了挂钩联系工作制度,印发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系表》,将开展指导;同时,建立了工作QQ群,以便于及时沟通解答问题,上传有关文件资料,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