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03 15:2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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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梅江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函〔2015〕53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1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的规定,参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7〕12号),并结合梅江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践,我们制定了《梅州市梅江区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


梅江区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梅江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函〔2015〕53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1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的规定,参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7〕12号),并结合梅江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应采尽采。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通用类项目)的,应当依法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科学设定采购需求。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应科学、细化、明晰,遵循节俭、实用原则,不得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合理选择执行方式。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性,依法、合理选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采购人应积极采用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等电子化采购模式,提升采购效率。电子化采购确实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的,可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实施。

    (四)落实政策功能。采购人应严格落实有关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二、电子化采购执行模式

    (一)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服务器、交换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速印机、碎纸机、电冰箱、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通用摄像机。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可以网上竞价;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可以网上竞价,也可以电商直购;

    3.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的,可以网上竞价或者电商直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购。

    (二)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复印纸、硒鼓粉盒。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可以电商直购;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的,可以电商直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购。

    (三)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采购(其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定点竞价);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采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购。

    (四)乘用车(轿车)、装修工程、修缮工程。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采购(其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定点竞价);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采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购。

    (五)客车、电梯。

    1.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采购(其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定点竞价);

    2.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可以定点采购,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实行自主采购。

    三、有关要求

    (一)采购人应依法履行采购主体责任,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的要求,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指定专门部门专职岗位,统筹协调本单位的通用类项目采购活动,规范采购行为。

    (二)采购人实行自主采购的,应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做好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的采购项目,不得故意分拆为多个自主采购预算金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

    (三)区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通用类项目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四、其他

    (一)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组织实施;装修工程、修缮工程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工程类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预算金额达到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未达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依法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2018年度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执行文件由区财政局另行发文。

    附件:2018年度通用类项目电子化采购执行分类表


附件:

2018年度通用类项目电子化采购执行分类表

品目

执行模式

预算金额标准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服务器、交换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速印机、碎纸机、电冰箱、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通用摄像机

网上竞价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或自主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复印纸、硒鼓粉盒

电商直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电商直购或自主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

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定点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其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定点竞价)

定点采购或自主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

乘用车(轿车)、装修工程、修缮工程

定点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其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定点竞价)

定点采购或自主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

客车、电梯

定点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其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定点竞价)

定点采购或自主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

注:本表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