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2015〕61号)、《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畜字〔2015〕8号)等要求,经我局全部核查、初步确定梅州市肉类联合加工厂2018年5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申报头数48头,补贴金额合计42240元(具体见附表1)、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江区畜牧兽医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赖嘉桢 联系电话:21929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