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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频电磁辐射常识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11-02 16:32: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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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电磁波频率越高,空间传输能力越强,对人体影响越大。

 

什么是电力系统

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电力线路、变压器输送、分配电能。电动机、电炉、电灯等设备消费电能。由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用电设备联系在一起组成的统一整体就是电力系统。

电力系统的工作频率为50Hz。我国电力系统的标准电压有0.38/0.22kV3kV6kV10kV35kV66kV110kV220kV330kV500kV750kV等。

 

电力系统为什么要采用高压甚至超高压送电

由于高电压等级线路传输电能较低电压等级线路损耗小、传输距离长,随着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能消费量不断增长,电力系统越来越趋向于采用高电压等级电网。从经济性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电力系统正逐步淘汰效率低、污染大的小电厂,取而代之的是规模大、效率高、污染小的大电厂,大电厂一般远离市区,从电厂将电能送到电力消费中心,则必须采用高压甚至超高压线路送电。高压或超高压线路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可被比作主干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在交通运输中的作用。

 

如何正确认识电磁辐射

按照一般分类,工频电磁辐射是指由5060Hz的交变电场引起的电磁辐射,射频电磁辐射一般是指频率在100KHz以上的电磁波。

 1、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大磁场,人类本身就生活在地球上,电磁辐射无时、无处不在,电磁辐射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人的生存环境完全摆脱了电场、磁场,那么人类将无法适应。只有当电磁辐射超过一定的限度时,才会对人的身体产生不良影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列明了各种频率下的电场和磁场强度。

2、电磁辐射和电磁污染是两个概念,电磁辐射虽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只有在电磁辐射超过一定强度(即安全卫生标准限值)后才形成,才对人体产生负面效应,导致头疼、失眠记忆衰退、血压升高或下降、心脏出现界限性异常等症状。如在电磁辐射超强度的环境下长期作业,严重的可能引起部分人员流产、白内障,甚至诱发致癌。

电力系统的电磁辐射(工频电磁辐射)

电力系统工作频率为工频50Hz,在这样的频率下,电磁波空间传输能力差,对人的影响小,在一定距离外,其影响可忽略不计。运行中的高电压设备,特别是输电线路附近会产生工频成分为主的电场。工频成分的电磁波的能量辐射是非常小的,其影响在一定距离外完全可以忽略。就地面而言,无论是500千伏还是220千伏输电线,产生的工频磁场值都很小,通常不到国家推荐值的1/10220千伏输电线路倘若跨越民居,地面工频磁场值一般小于推荐值的1/10,室内更低,只有推荐值的万分之三到千分之四。实际上,在居民家中,电热毯、洗衣机、电熨斗、电水壶等家用电器产生的电磁辐射远远高于电力系统产生的电磁辐射,因为家用电器与人们的距离很近。而无论是专家的论断还是事实情况都可证明使用这些家用电器从电磁辐射的角度来说对人体是安全的。

 

电力系统各级电压的安全距离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93-199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的要求,城市架空电力线路接近或跨越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66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1.0

1.5

3.0

4.0

5.0

6.0

8.5

 

根据电力行业DL 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电力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等级(kV)

<10

2035

60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0.35

0.6

1.5

3.0

4.0

5.0

 

电磁辐射的安全标准

各国关于工频电场强度的安全限定标准

国家

限制和规定

国家

限制和规定

前苏联

5 kV/m   公众活动的区域

美国

2.5 kV/m  商业区和居民区

10 kV/m  跨越公路处

3.5 kV/m  跨越购物中心的停车场

15 kV/m  公众活动的区域

中国

5.0kV/m(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

日本

3 kV/m  群众易接近的地区

4.0kV/m(居民区工频电场推荐限值)

0.1mT  (公众磁感应强度推荐限值)

 

只要环境电磁辐射强度低于上述标准,可以认为工频电磁辐射对长期在这里工作、生活的人们是没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