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骏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01 15:29: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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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骏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


梅州骏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世界客都大道梅州市中心枢纽汽车站一楼 2 号


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


梅州骏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世界客都大道梅州市中心枢纽汽车站一楼 2 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5′37.254″,E116°07′23.675″),总占地面积为 26962 m2,总建筑面积 10631.97m2,项目主要为汽车清洗、维修保养、喷漆等服务。项目劳动定70人,年工作天数360天,实行1班制,每班 8 小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喷枪清洗废液、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喷枪清洗废液产生量约为 0.09t/a,作为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质净化二厂深度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质净化二厂接管标准较严值。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质净化二厂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补灰有机废气、调喷烤漆废气、臭气、喷枪清洗废气、食堂油烟。维修车间内产生的汽车尾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试车产生的尾气直接在车间或厂区内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补灰有机废气经通风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臭气、调漆、喷烤漆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一起通过“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枪清洗废气并入喷烤漆房内进行处理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外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颗粒物)以及喷漆、烤漆废气中的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喷漆废气中的 VOCs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 II 时段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 VOCs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刮灰过程产生苯乙烯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即:排放浓度 2.0mg/m3,去除率 6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4 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机油、油漆等废原料包装桶、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原料桶产生量约为1.085t/a,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轮胎、废旧零部件、焊渣,废轮胎产生量约为7.18t/a,废旧零部件产生量约为 7.2t/a,焊渣产生量约为0.002t/a,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含油废滤芯、废铅酸蓄电池、废抹布、含油棉纱手套、废遮蔽纸、隔油渣、喷枪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海绵球。废油量约为33t/a,经收集后用密封铁桶盛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汽油滤产生量约1.582t/a,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约为0.72t/a,废遮蔽纸年产生量约0.05t/a,隔油渣产生量约为0.0007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80t/a,含油废滤芯、废铅酸蓄电池、废遮蔽纸、隔油渣、废过滤棉经收集后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含油棉纱手套产生量约为0.1t/a,废抹布用高密度聚乙烯材质的防漏袋盛装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喷枪清洗废液产生量约为0.12t/a,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 UV 灯管产生量约为0.06t/a,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3.297t/a,更换的废活性炭单独收集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海绵球产生量约为0.01t/a,统一收集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753—2196848。

附件:梅州骏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