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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嘉锋科技有限公司拉网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5:45: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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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嘉锋科技有限公司拉网生产建设项目

梅州市嘉锋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市北路张七凹(原市无线电厂)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嘉锋科技有限公司拉网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市北路张七凹(原市无线电厂),项目租用梅州市无线电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四楼,主要从事网版的拉网制作,年加工网版10000只。占地面积为8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28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建设,其中环保投资占8万元。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和风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粘接、风干工序均在密闭的拉网车间操作(配置抽风装置),TVOC、甲苯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通风、厂区绿化,厂区内无组织MNH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甲苯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黄塘河水质净化厂纳管标准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塘河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黄塘河。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等机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带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空桶、废活性炭、废毛刷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753—2196848。

(公示)梅州市嘉锋科技有限公司拉网生产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