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广东鑫多金贸易有限公司珍珠棉生产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及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5 10:07:57  浏览次数:-
【字号:

  2024年3月22日,我委受理了广东鑫多金贸易有限公司珍珠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大为电气有限公司电力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受理公示及审批前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委反映。

  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媒体):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二楼,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2113622  邮箱:mjqyqfwzx@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鑫多金贸易有限公司珍珠棉生产建设项目

广东鑫多金贸易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AD13区梅州市清泰文具有限公司2-1厂房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鑫多金贸易有限公司珍珠棉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AD13区梅州市清泰文具有限公司2-1厂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7′16.827″,E116°9′23.953″),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项目主要从事珍珠发泡棉的加工生产,年产珍珠棉60吨。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280天。

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和恶臭。项目加热、发泡、挤出等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与塑料原料熔融过程产生少量的臭气浓度一起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喷淋装置产生的喷淋废水,喷淋废水经喷淋塔配套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中转站,再进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梅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是机械生产设备、通风设备以及空压机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有丁烷空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和油桶、废含油抹布等,丁烷空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和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的危废储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项目内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塑料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大为电气有限公司电力设备制造项目

大为电气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工业园(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大为电气有限公司电力设备制造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工业园(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6′54.445″,E116°10′28.386″),占地面积17519m2,建筑面积35130.59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油浸式变压器500台、干式变压器500台、新能源电机1000台、高低压配电柜2000台、高压开关500台。项目工作制度为一天两班制,每天工作16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8.54万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酸雾、臭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厨房油烟。喷漆和烤漆工序产生的TVOC、苯系物、漆雾(颗粒物)、恶臭气体设置1套水喷淋+双重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盐酸雾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等在密闭设备内加工,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通过厂房内机械通风大气扩散;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TVOC、苯系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中的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盐酸雾排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有机废气、二甲苯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中的限值,苯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中的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新扩改二级标准,盐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酸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达到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中转站,再进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梅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配套相关设备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配备减震垫、风机和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进、排风口安装高效消声器,项目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槽渣、污泥等,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的危废仓中,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项目内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包装废弃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布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锡渣,其中包装废弃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布袋、边角料和废锡渣统一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合格产品返回前序工序修整直至合格。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附件1:大为电气有限公司电力设备制项目(公示版).pdf 

       附件2:广东鑫多金贸易有限公司珍珠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