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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瑞源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审批前网上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24 10:08: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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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4日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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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瑞源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梅州市瑞源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梅江区长沙镇黄泥塘

深圳市富云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瑞源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黄泥塘,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24°17′7.727″N,116°06′58.122″E。该

项目占地面积约5000m2,建筑面积3500m2

本项目外购广东省内已清洗破碎的废旧塑料,年处理废旧塑料10114吨,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0吨。该项目劳动定员20人,工作时间300天,每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20%。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加适量水稀释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值后用于厂区灌溉,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机熔融挤出废气。

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中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运营期间做好设备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网(不含熔融滤渣)、不合格塑料颗粒、不可利用的废塑料、废原料包装袋等。

①废过滤网

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

②不合格塑料颗粒

收集回用于生产。

③废原料包装袋

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

④不可利用的废塑料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