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吉福、华达电子有限公司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审批前网上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06 10:20: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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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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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吉福电子有限公司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

梅州市吉福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B 区

广州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吉福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B 区,经纬度为 24°16′30.961″N、116°10′57.256″E(地理位置见附图 1),为双面、多层电路板的专业生产企业。线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退锡废液,长期以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委外处置费用较高,且委外运输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最终处置过程可能会带来二次污染问题,因此在调研同类企业处理处置蚀刻液的基础上,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建设退锡废液回收车间项目,既节省了经济成本,又遵循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本项目利用梅州市吉福电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生产规模为年处理退锡废液 100t/a , 仅处理本厂产生的退锡废液,不接收外来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为其他车间调用。退锡废液回收车间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一天工作 6 小时,实行每天 1 班生产制。总投资 12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15 万元,占总投资 12.5%。


1、废气

项目在电解过程中产生的硝酸雾通过密闭管道后经碱液喷淋洗涤吸收法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硝酸雾(表征 NOx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退锡废液回收车间有少量生产废水产生,来源于压泥后的废水,收集后重新调配成再生子液利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退锡废液回收经过滤机固液分离后产生的锡泥进行外售,锡泥产生量为 25 吨/年。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进行收集、暂存。


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有关要求进行。项目按要求定量分类收集、存放, 并定期将以上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2

梅州华达电路板有限公司碱性蚀刻废液和

退锡废液再生回用项目

梅州华达电路板有限公司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AD6 区

广州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华达电路板有限公司位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AD6 区,经纬度为 N24°16′44.64″、E116°9′52.82″(地理位置见附图 1),为双面、多层电路板的专业生产企业。线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碱性废蚀刻液和退锡废液,长期以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委外处置费用较高,且委外运输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最终处置过程可能会带来二次污染问题,因此在调研同类企业处理处置蚀刻液的基础上,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建设碱性蚀刻液、退锡废液回收车间项目,既节省了经济成本,又遵循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本项目利用梅州华达电路板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生产规模为年处理碱性蚀刻废液 400 t/a、退锡废液 120t/a , 仅处理本厂产生的碱性蚀刻液和退锡废液,不接收外来废物。


本项目共有员工 5 人,员工食宿依托于公司饭堂及宿舍。碱性蚀刻废液回收车间和退锡废液回收车间年工作时间均为 330 天,一天工作 8 小时,实行每天 1 班生产制。总投资 14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28 万元,占总投资 20%。


1、废气

项目在电解过程中产生的氨气通过密闭管道后经酸液喷淋洗涤吸收法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碱性蚀刻废液回收车间和生产车间有氨气报警器、人体静电释放器和气体监测探头,如监测超标,电解系统自动停止运作。


氨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硝酸雾(表征 NOx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化验废水为碱性蚀刻液提铜过程中检验铜含量,测试之后排入电解缸后形成再生子液,不外排。项目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的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后交由华禹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排入梅州市华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执行排水协议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经梅州市华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排放的尾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之 B 标准严者后排入梅江。

3、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退锡废液回收经过滤机固液分离后产生的锡泥进行外售,锡泥产生量为 35 吨/年。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进行收集、暂存。


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有关要求进行。项目按要求定量分类收集、存放, 并定期将以上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