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梅江区芹洋半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健康局 | 梅江区官岌东路(芹洋花园侧) |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公司 | 梅江区芹洋半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梅江区官岌东路(芹洋花园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7′14.343″,E116°08′39.434″),占地面积988m2,建筑面积3750m2。项目新建一栋五层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及其他科室用房、配套用房等,项目建成后设50张护理康复床位,门(急)诊病人100人次/天。 项目劳动定员55人,工作制度为365天/年,门诊及职能科室采用一班8小时制;急诊、病房均采用三班24小时制。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尾气、微生物气溶胶等。备用发电机尾气通过专用烟囱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微生物气溶胶采用自然通风、化学消毒剂等手段控制病原微生物的排放。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综合废水。综合废水依托建设单位另一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江南水质净化二厂三者的较严者。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水泵、风机、汽车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间东、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面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如医疗废物、检验废物、废灯管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或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含针头、输液管)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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