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审批前网上公示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2-07-18 17:39:01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梅州市万嘉能源有限公司年产量5万吨煤制品建设项目

梅州市万嘉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S333省道往桃坪村路口处50米

广东省职卫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梅州市万嘉能源有限公司年产量5万吨煤制品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S333省道往桃坪村路口处50米。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6′36.035″,E116°15′4.717″),占地面积12000m2,建筑面积2650m2,堆场面积8000 m2。项目主要包括加工车间、机修车间、办公室、原材料堆场、产品堆场,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煤炭制品5万吨。

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时间330天,每天2班,每班工作8小时。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工艺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堆场扬尘通过设置雾炮进行抑尘处理,将整个生产线置于厂房内生产,厂房、堆场及场地道路进行水泥硬底化处理;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厂区、堆场采取搭棚围蔽措施,在围墙附近种植高大乔木防护带。工艺粉尘处理过程中对破碎、筛分工序、皮带运输线工序进行必要的洒水处理,并在主要产尘点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除尘处理,进一步降尘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道路运输扬尘通过选择密闭性好的设备进行抑尘,加强封闭,减少粉尘外溢,加强车辆进出管理,控制车速,在出入口设置轮胎清洗池;在厂区边界设置高围蔽和厂内空地及厂界种植绿化带来减少扬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洗车轮用水和生活用水。洗轮胎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厂区内绿化。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滚筒筛、输送带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卖给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

梅州市梅江区创新五金制品厂年生产5.2万套塑料零件及摩托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梅州市梅江区创新五金制品厂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运兴批发市场C区

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

梅州市梅江区创新五金制品厂年生产5.2万套塑料零件及摩托车零部件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运兴批发市场C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9′50.210″,E116°06′47.981″),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45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年生产五金加工品3万套,注塑品2.2万套,并配套相应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项目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制度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能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能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能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黄塘河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塘河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开料机、冲压机、冲床、焊机、打磨机、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边角料、次品、废活性炭、废机油、水喷淋设施沉淀渣。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当天清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工业固废回收公司回收处理;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工业固废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次品破碎后继续加工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废代码HW08(900-214-08);水喷淋设施沉淀渣循环使用,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