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义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万立方米机制砂和细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14 09:09: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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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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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义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万立方米机制砂和细石建设项目


梅州市义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白宫新联村黎屋角10号


广东省职卫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梅州市义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万立方米机制砂和细石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白宫新联村黎屋角10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30′06.52″,E116°23′62.01″),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300m2。项目设办公区、新建两条加工砂石生产线和原料、产品堆场和废水处理区,所使用的原材料来源于外购石渣、花岗岩碎石和夹砂鹅卵石,年使用量为12.64万立方米,生产成品为机制砂和细石,年产量为12.0万立方米。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制度1班制。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生产粉尘、汽车尾气和沙堆风力起尘。制砂粉尘通过喷淋洒水装置进行处理;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汽车动力扬尘;沙堆风力起尘采取原材料运输车辆的覆盖、车辆慢行、堆场和厂区洒水降尘、堆场搭建棚顶等措施降低扬尘的无组织排放。生产粉尘、汽车尾气和沙堆风力起尘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和压滤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拆制砂破碎机、振动筛、圆锥机、给料机、输送带、旋螺洗砂机、压榨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来源于压滤废渣,年产生量约为600t,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