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佳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t蚀刻液和5000t退锡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24 10:47: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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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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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佳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t蚀刻液和5000t退锡液项目

梅州佳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白宫南山工业园区3号厂房


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梅州佳杰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t蚀刻液和5000t退锡液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白宫南山工业园区3号厂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6′43.965″,E116°13′24.100″),用地面积1200m2。项目主要生产、销售蚀刻液和退锡液,年产5000t蚀刻液和5000t退锡液。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制度1班制。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经抽吸装置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进行自然通风及机械通风措施,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碱液喷淋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中和再生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灌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盛装容器,产生量约为10t/a,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利用,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