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1 16:53: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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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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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


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东升工业园(原西阳氮肥厂甲醛车间)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锡废液循环再生回用项目位于梅州市东升工业园(原西阳氮肥厂甲醛车间)。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1′32.777″,E116°16′29.478″),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及设施,在现有厂房内增加退锡废液循环再生设备和配套设施,车间面积为50m2,项目只对本厂产生退锡废液进行循环再生回用项目进行利用,不改变原有项目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以及设备。项目不新增员工,退锡废液回收车间年工作时间200天,工作制度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硝酸雾。有组织排放硝酸雾通过碱性喷淋塔处理后经20m的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硝酸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重新调配成再生子液利用,不外排。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标准或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锡泥。锡泥产生量约为70吨/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进行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 2013 年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