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广东洛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3 10:54: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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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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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洛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


广东洛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BD区龙辉花园南侧110米


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洛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BD区龙辉花园南侧110米。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40′26.961″,E116°10′28.109″),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生产使用,占地面积 1200m2,建筑面积1200m2,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办公室,配套相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的种类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等5个危险废物类别,设计最大贮存能力为535t,总收集及转运规模为10000t/a。项目每天工作 8 小时,实行1班制,年工作日计 330 天,项目员工人数为5 人。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硫酸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汇入到收集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硫酸雾废气汇入到收集管道引至碱液喷淋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和臭气浓度加强机械通风,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和废机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825t/a,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