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金利来工业中心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09 15:31: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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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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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金利来工业中心锅炉改造项目


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八号工业区金利来集团中心


新疆蓝熹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金利来工业中心锅炉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八号工业区金利来集团中心。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7′3.192″,E116°07′37.406″),项目技改内容为技术改造两台燃油锅炉为燃气锅炉,只改变锅炉供热热源,改造前后两台锅炉蒸发量不变。项目技改前后,产能维持不变,每年生产200万套服装,锅炉位置不变,占地面积不变,占地面积 100 ㎡,建筑面积 125 ㎡,生产制度不变,每天工作时间 8 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25 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 2 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无新增废水。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限值。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 0.4 t/a,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至场区内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