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展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陶瓷线路板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21 12:46: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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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2329211  联系人:林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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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展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陶瓷线路板生产项目

梅州市展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东升工业园(梅江控股二期4#厂房)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展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陶瓷线路板生产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东升工业园(梅江控股二期4#厂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7′15.441″,E116°10′5.290″),占地面积3800m2,建筑面积5700m2,项目主要生产半导体陶瓷基材线路板、铜基线路板、铝基线路板。本项目租用梅江控股集团二期4#厂房的1-2层,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半导体陶瓷基材线路板28569m2/a,铜基线路板2000m2/a,铝基线路板3000m2/a。项目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30天。

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0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生产工艺废气主要包括颗粒物、酸碱雾(硫酸雾、氯化氢、甲醛、氯气)、有机废气(VOCs)以及食堂油烟等。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硫酸雾、氯化氢、甲醛通过碱性喷淋塔+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氯气通过蚀刻液吸收+铁吸收+碱性喷淋塔+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气(VOCs)通过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甲醛、氯气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的基准排气量执行(GB21900-2008)中“表6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的相关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甲醛、氯气周界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相应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厂区内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相关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酸性废水、有机废水、络合废水、一般清洗废水、综合废水,有机废水、部分络合废水、一般清洗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产生的浓水通过综合废水专管排入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其余废水经过收集后分别经过专用污水管网排入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处理后外排废水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3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较严者(COD浓度不得高于25mg/L)后,排入梅江。生活污水经三级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中转站,再进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梅江。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激光机、锣板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有油墨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桶、酸性蚀刻废液、含钯废液、废显影液、废丝网、废线路板、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液储罐中,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基板边角料及粉尘、原辅料废包装桶/袋等,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厨余垃圾统一收集,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并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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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宏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线路板生产项目

梅州宏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东升工业园AD6区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宏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线路板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东升工业园AD6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6′39.925″,E116°9′49.337″),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20400m2,项目主要主要生产铜基线路板和铝基线路板,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单面板16万m2/a,双面板4万m2/a。项目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30天。

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0万元。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生产工艺废气主要包括含尘废气、酸雾废气、有机废气及其他废气。项目开料(裁板、磨边)、钻孔、锣边成型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布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高30m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前处理工序(酸洗、微蚀等)产生的硫酸雾、碱性蚀刻产生的氨气,其中硫酸雾经碱性喷淋塔处理后,氨气经酸性喷淋塔处理后和硫酸雾一并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气、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技改二级标准。线路丝印、阻焊油墨丝印、文字印刷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30m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根据废水性质分质分类收集,项目综合废水、有机废水、络合废水和一般清洗废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中水回用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酸性废水等分质分类收集,通过独立专管直接排入华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不得高于25mg/L,其他污染物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数值的较严者后,排入梅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中转站,再进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梅江。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切割、铁锤敲击以及机器设备调试噪声。项目综合设备运行时噪声值约为65~90dB(A),经隔音、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并在做好管理的同时能使项目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有碱性蚀刻废液、油墨渣、除油废液、废丝网、废线路板、废显影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膜、RO膜及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桶等,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液储罐中,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基板边角料及粉尘等,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厨余垃圾统一收集,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并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