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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梅州市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群益、干光、干才、黄留、扎上、扎下、玉水村 | 汕头市绿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群益、干光、干才、黄留、扎上、扎下、玉水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划分成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及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进行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221公顷,封禁治理2207公顷,营造水保林、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综合治理河道长度9.508公里,亲水生态休闲广场1处,湿地公园1个,布设居民生活污水设备等。项目总投资2981.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3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清淤恶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对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进出场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进出场运输车辆慢速行驶来减少施工扬尘。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滞留时间等措施,减少淤泥产生的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及运输设备燃油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机械清洗废水、基坑废水、淤泥堆压废水、施工期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明沟或污水泵先集中将废水收集排入沉淀池处理。沉淀泥沙由人工定期清理,上层清夜回用或用于混凝土制作和周围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机械清洗废水通过施工机械集中冲洗点设置沉淀池、隔油池措施,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基坑废水设导流渠引至沉淀池进行中和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堆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的生活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浇灌。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现场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淤泥、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弃渣为1.95万m³,弃渣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0t,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0.1t,沉渣收集后可用于土方填筑。清理的河道淤泥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堆存。危险废物为含油废水沉淀池隔离出的废油脂,约为0.1t,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5、工程运营后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封育保护,采取河道清淤、护岸建设和绿化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提高地表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最大限度地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增强御洪能力;降低沟道、河流的洪水、泥沙危害;保护土壤肥力;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