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州中医药大学紫合梅州医院项目一期E组团临时钢结构项目(新建洗涤消毒中心)
| 梅州市紫合嘉应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湾下隧道侧、客都大道南侧(广州中医药大学紫合梅州医院一期工程东侧)
| 梅州晨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中医药大学紫合梅州医院项目一期E组团临时钢结构项目(新建洗涤消毒中心)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湾下隧道侧、客都大道南侧(广州中医药大学紫合梅州医院一期工程东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4°15′9.035″,E116°06′35.170″),项目建筑总面积约3742.8㎡,占地面积6100㎡,主要建筑为钢结构厂房及埋地式污水处理站,钢结构建筑占地面积为3462.8㎡,主要建设内容为医疗织物洗涤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生产规模为每日洗涤织物10万件(40吨),年洗涤织物3600万件(14400吨)。项目劳动定员200人,每天工作 10 小时,实行1班制,年工作日计 360 天。 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烘干废气进行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使用密闭烘干机,设置毛绒收集网,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765-2019) 表2燃气型锅炉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由专用烟囱引至所在建筑物顶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格栅收集池+调节池+混凝气浮+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质净化二厂接管标准较严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质净化二厂作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梅江,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质净化二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洗衣机、烘干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洗涤残留物、污水站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洗涤残留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洗涤剂及污水处理站试剂废弃包装物,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洗涤剂及污水处理站试剂废弃包装物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医疗废水污水处理以及污泥的处置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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