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梅江区鸿富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电子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15:28:47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梅江区鸿富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电子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梅州市梅江区鸿富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梅州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梅江控股标准厂房3号房1、2层

广州粤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鸿富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电子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梅州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梅江控股标准厂房3号房1、2层(中心地理坐标:N24°17′ 27.58″,E116°9′48.65″),共租赁建筑面积为5489.53平方米。项目建设1条铜基材料散热器生产线、1条铝基材料散热器生产线、2条5G通讯及汽车零部件生产线、1条喷粉线、1条喷油线,共6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万件精密电子零部件,其中铝基材料散热器2000万件、铜基材料散热器1500万件、5G通讯及汽车零部件1500万件。项目定员90人,每天工作20小时,实行2班制,年工作天数310天。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氨、碱雾、酸雾(柠檬酸)、有机废气等。有组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2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相应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50%执行;有组织TVOC、NMHC等有机废气经“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72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酸雾(柠檬酸)经“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72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相应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50%执行;有组织氨、碱雾、氟化物、酸雾(柠檬酸)经“两级酸喷淋”处理后通过72m高排气筒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氟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相应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50%执行;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NMHC厂界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相应要求;无组织氨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无组织NMHC厂内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综合废水和含镍废水排入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污水收集池后经专管排至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工程(先进入扩容的线路板废水处理系统再进入提标工程)进行处理,通过分类收集管网排入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3排放限值、《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较严者(CODcr浓度不得高于25mg/L)后,排入梅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转站后进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制纯水产生的浓水部分回用于喷淋塔补充水,其余作为清净下水排至雨水管网。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仓库,一般固废暂存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定期由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