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城区220千伏赞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14 11:22:47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城区220千伏赞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福长村(既有 220 千伏赞化变电站)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

心)

梅州城区220千伏赞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福长村(既有 220 千伏赞化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N 24°17′36.38″,E116°08′49.74″),本项目为梅州城区220千伏赞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220千伏赞化站为已建变电站,首期工程于2015年建成投运,首期与本期均采用户外常规设备布置型式。本期规模为主变压器1×180MVA,10千伏出线8回,不增加220千伏、110千伏出线;电容器组1×(3×8)MVar,本期不新增电抗器组。总投资2508.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和覆盖,施工结束后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恢复植被,减少裸露地面面积。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后通过简易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喷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运营期不新增废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冷却风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选择设备、种植乔灌木、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等措施,厂界噪声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 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其余侧满足 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废旧材料和生活垃圾。施工弃土用作主变的基础回填和绿化,禁止任意倾倒;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废弃材料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运至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HW08),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