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城乡供水管网老化漏损改造与扩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16:41: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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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江区城乡供水管网老化漏损改造与扩网工程

梅州市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梅江区城北镇片区、金山街道片区、西阳镇片区、长沙镇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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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城乡供水管网老化漏损改造与扩网工程位于梅江区城北镇片区、金山街道片区、西阳镇片区、长沙镇片区,主要对干才水厂和长沙镇水厂2座镇级水厂进行扩容,其中干才水厂扩容5000m3/d,扩容后总规模为8600m3/d;长沙镇水厂扩容960m3/d,扩容后总规模为1460m3/d;新建供水站10座,规模为24m3/d~720m3/d;新建拦河堰/取水陂头7座;新建泵站7座,规模55m3/d~5000m3/d;新建高位水池7座,容积6~30m3;新建及改造管网总长128.766km;新增计量水表2340套。总投资1533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99万元。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泥工序臭气,采取加盖封闭,加强绿化的措施,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泥废水和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排泥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反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一体化设备原水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噪声等。采取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振安装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污泥和废石英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交由厂家单位回收处置;污泥和废石英砂外售给建材厂资源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