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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华申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片蜂鸣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10:18: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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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华申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片蜂鸣片生产建设项目

梅州市华申电子有限公司

梅州经济开发区B区开发区中路新达共创制造中心二层厂房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华申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片蜂鸣片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梅州经济开发区B区开发区中路新达共创制造中心二层厂房(中心地理坐标:N24°17′136.257″,E116°10′6.851″),占地面积为800m2,建筑面积为800m2。从事蜂鸣片的生产加工,设计年产14000万片蜂鸣片。项目定员60人,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1班制,年工作天数300天。总投资约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银、烧成、粘贴、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配套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梅州粤海第二污水处理厂;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专业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环氧树脂、电子导电浆料桶、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