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14:47:07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2196848  联系人:曾益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建设项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升工业园区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主厂房6号楼一层6-1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建设项目位于东升工业园区梅州市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主厂房6号楼一层6-1(中心地理坐标:N24°16′32.375″,E116°9′11.913″),本项目储存来自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与加工再利用,其危险废物为HW49废线路板及线路板粉尘(900-045-49),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占地面积为2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8平方米。本项目员工2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总投资约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万元。

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粤海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粤海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梅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危废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