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情况(2015年度)
案件名称 |
单位名称 |
处罚情况 |
处罚文书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行为 |
梅州市梅江区新极点酒吧 |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于2015年11月22日会同梅州市环保局,对新极点酒吧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酒吧经营噪声超标8.7分贝.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区环责改[2015]第19号)。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十一)项规定、梅州市梅江区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十四条噪声污染超标排放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壹仟元整罚款 |
梅区环罚字【2015】009号 |
梅江区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