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区环罚字[2015]008号梅州市梅江区世科线路板包装服务部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5-12-30 11:25: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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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情况(2015年度)

 

案件名称

单位名称

处罚情况

处罚文书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

梅州市梅江区世科线路板包装服务部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于2015119日对梅州市梅江区世科线路板包装服务部进行了调查,发现锣边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中央吸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但该粉尘处理设施未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书面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锣边设施设备的使用,在取得环保许可之前,不得进行生产和使用。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梅州市梅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二条规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

梅区环罚字【2015008

梅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