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情况(2015年度)
案件名称 |
单位名称 |
处罚情况 |
处罚文书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 |
梅州市梅江区世科线路板包装服务部 |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于2015年11月9日对梅州市梅江区世科线路板包装服务部进行了调查,发现锣边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中央吸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但该粉尘处理设施未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书面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锣边设施设备的使用,在取得环保许可之前,不得进行生产和使用。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梅州市梅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二条规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 |
梅区环罚字【2015】008号 |
梅江区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