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情况(2015年度)
案件名称 |
单位名称 |
处罚情况 |
处罚文书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4月22日22时30分,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梅江区碧桂园二期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建筑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连续浇筑施工作业,其施工单位为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该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22时后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造成扰民现象。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区环责改【2015】04号),要求其即时停止建筑施工扰民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八款 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
梅区环罚字【2015】003号 |
梅江区环境保护局 |
201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