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我局收到梅江区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区公办学校住宿费标准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派出价格成本监审小组于2023年8月9日-10日对城西职业技术学校、梅州中学、嘉应中学、乐育中学、联合中学、会文学校住宿生住宿费收费定价成本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梅江区公办学校的办学实际和社会经济情况,决定将全区加装空调的学校宿舍每生每学期住宿费收费标准由250元调整为380元;未加装空调的宿舍仍按照每生每学期250元标准收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0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价格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进行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仙丽;联系电话:2196791;办公通信地址:梅州市东门塘梅江区发改局;邮编:514000)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2日